贵州成人高考网,主要为贵州考生提供报考咨询服务的网站,所有报考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400-0929-629/RSS导航 /网站导航
成考专题:

2022年贵州成考专升本《民法》章节试题:用益物权

发布时间:2022-08-19整理编辑:贵州成考网

 1[.单选题]“牡丹园”房地产公司拟在市区中心开发名为“威尼斯小镇”的高端小区,建设前与相邻的育英中学达成协议,育英中学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威尼斯小镇”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育英中学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层的学生公寓。开放公司以及“威尼斯小镇”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学校停止建筑。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开发商有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开发商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B.业主无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C.业主无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D.业主有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房产公司与学校之间的协议为地役权合同,该合同生效之日,房产公司便取得地役权,该地役权随着威尼斯小镇的销售转让给业主,业主便对学校享有地役权。地役权为物权。业主有权禁止学校建造新的学生公寓,虽然该地役权合同没有进行登记,但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因此学校必须依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本题正确选项为D。


  2[.单选题]上佳合伙企业(字号:上佳)有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现上佳合伙企业对地税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为原告。


  A.甲


  B.甲.乙.丙


  C.上佳合伙企业


  D.甲.乙.丙推选的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3[.单选题]刘某对当地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提起上诉。


  A.当地执法部门


  B.当地执法部门的主管机关


  C.上一级人民法院


  D.当地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当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对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4[.单选题]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也无需登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原因。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C错误;取得不动产物权之人再处分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选项D错误。


  5[.单选题]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甲的房屋所处地势较乙的房屋稍高。乙的门前有一条小河流过,该河是甲乙两家用于浇灌农田的主要水源,乙的农田紧邻小河,而甲的农田在乙的农田之后。据此,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A.因地势原因,甲可以直接向小河排放污水


  B.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要求乙在其土地上提供必要的便利


  C.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向乙支付1000元。要求乙在自己的田地中为其开挖引水渠


  D.甲乙二人的田地用水问题可以通过相邻权规则或地役权规则解决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相邻关系以及地役权规则。根据《物权法》第92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因此,甲虽然享有地势优势,但甲不得以排放污水的方式对乙的生活造成不便,故A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甲可以要求乙为其抽水提供必要的便利,B项说法正确。最后,《物权法》第156条第1款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因此,C、D两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选A项。


  6[.多选题]某小区一幢楼的楼顶居民杜某,买了房子不住人,而是放养了成群的鸽子,致使楼下的居民不敢开窗透风,否则就是满地鸽子毛和臭味,使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楼下居民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有()。


  A.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制止杜某在楼顶放养鸽子


  B.以杜某侵犯了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C.因为房子是杜某的,所以其他居民无权干涉杜某的行为


  D.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放走


  E.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宰杀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7[.多选题]张某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此时张某依法享有()的权利。


  A.占有承包地


  B.使用承包地


  C.获取承包地收益


  D.在承包地建房出租


  E.将承包的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经营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在一定期间内,对取得的承包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权利人没有处分的权利。


  8[.多选题]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甲公司为建设百货大楼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乙公司为建设游乐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C.丙开发商为建设高档别墅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丁文化公司为开发旅游区而取得某片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上述用地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均应采取出让方式,而不能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9[.多选题]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从某村村民委员会处承包该村农业用地的,该承包合同成立时,甲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B.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指示随时调整承包地


  C.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连续承包


  D.某村村民乙和丙互换承包地的,应当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仅具有对抗作用。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26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期限届满的可以继续承包。故C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130条的规定,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29条,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10[.不定项选择题]某村中,杨某的承包地地与河流之间隔着李某的承包地,为了利用河水灌溉,杨某与李某约定,杨某可以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引水渠。在引水渠修建好了以后,李某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了丁某。此后,丁某欲填平该引水渠,遭到杨某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只有杨某和李某进行了登记,丁某无权填平引水渠


  B.因杨某和李某未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均有权填平引水渠


  [答案]C


  [解析]依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1[.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若甲已在某土地上享有了地役权,当乙取得对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甲的地役权自动灭失


  B.若某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欲将该市某块土地用于建设商业住宅,则该土地必须以招标的方式出让


  C.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互换、出资、赠与和抵押


  D.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成立时设立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36条之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得损害土地上已有的其他用益物权,故A项表述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137条的规定,当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上有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者时,才需要使用招标、拍卖的方式转让,故B项的说法也不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43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出资、抵押、赠与等,故C项说法错误。最后,根据《物权法》第139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方才设立,故D项说法也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本文标签:贵州成考 民法 2022年贵州成考专升本《民法》章节试题:用益物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kw.gz.cn/

本文地址:http://www.ckw.gz.cn/mnst-mf/24543.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成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贵州成考政策资讯成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成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成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

  •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贵州成考考试服务

距2023年成人高考考试还有

考试时间:10月21日-22日
进入成考报名系统 进入成绩查询系统

贵州成考在线客服

扫一扫 添加老师

对成考有疑惑?在线老师随时解惑

贵州成考报考服务